探長加尼和俠盜羅平
這故事發生在法國巴黎。屈指算來,這已是六十八年前的事了。
一天早晨,加尼探長像往常一樣,到警察總局去上班。他心緒很好,銳利的目光仿佛能穿透行人的心。啊哈,那是什麼?他警覺地放慢了腳步,死死盯住前面路旁的一個乞丐。那乞丐頭戴草帽,手拄拐杖,走幾步就彎下腰,不是繫鞋帶就是抬手杖,然後掏出一塊桔子皮,悄悄地放在路邊。這種花招騙騙別人還差不多,加尼斷定,乞丐是在給什麼人做路標記號,便悄悄地跟在後面監視。果然,拐彎處出現了一個流浪兒。乞丐朝流浪兒打打手勢,放下一塊桔子皮,流浪兒便用粉筆在街對面,桔子皮對著的房子上畫個圈。兩人配合十分默契,匆勿趕路的行人是絕對不會覺察的。
當乞丐和流浪兒就這么一路放桔子皮、畫圈兒來到一所舊房子跟前時,兩人走到一起對火吸菸,流浪兒趁機將一包什麼東西偷偷遞給了乞丐,兩人便一道上樓去了。加尼探長拿不定主意:是否也該上去?忽然他聽見樓上有人打起來了,桌椅桌球響,便飛步上樓。哪知在樓梯拐彎處,一把 * 對準了他:“您好啊,加尼探長!”加尼也立即抽槍,手在半中停住了:唉,槍還在總局辦公桌抽屜里呢。
“別害怕,探長。警察局裡的人,令我佩服的只有您一個。只不過您的架子大了點,不大好清上門。今天我有急事找您,才變個法兒引您來,希望我們彼此能像朋友一樣幫忙。” 說話的是全國有名的大強盜羅平,加尼與他打了多年的交道,就是奈何他不得。加尼曾帶了大隊人馬,滿以為可以將他一舉抓獲,他卻像泥鰍似地滑脫得無影無蹤。在加尼最不願見到他時,他又會突然冒出來。今天就是這樣。加尼心中氣惱,憤憤地罵了聲:“流氓!”但他知道眼下的情況對自己不利,便換了種口氣問:“怎么,想跟我談要緊事?還是想自首?” “不,加尼探長,我從不想自首。您瞧,眼下我有急事要去處理,手裡又撞上一個案子,只好勞您幫忙了。探長,請到這個房間來。” 加尼跟隨羅平進了旁邊一個房間。他知道羅平與別的強盜不同。他不但自己作案,同時也幫人家破案;他偷有錢人,同時又接濟窮苦人,而且偷盜時,從不傷害人命。於是被人稱為“俠盜”。
“是這樣,”羅平點起一支雪茄,同時遞給探長一支。探長擺擺手,羅平便自顧自吸了一大口,又悠悠地吐出一串圈兒來。“昨天夜裡,有個歌女或舞女被人殺了。罪犯想利用河水銷毀物證,不想扔到了橋洞下駛出的一條船上,也就這么巧,落到了我手裡。您瞧,它們在這兒。” 加尼探長看到桌上有一張撕碎的報紙,上面壓著個大玻璃墨水瓶,瓶蓋上拴了條長長的細繩,還有一小塊碎玻璃鏡片,一個揉爛的食品紙盒,還有一段鮮艷的紅綢巾,上面有血跡,很明顯,綢巾被刀割去了半條。
“探長,知道您很忙,我簡要把罪犯作案的情況說說,以供您破案時參考。”羅平的口氣,活像是兩個探長在交換意見。探長雖說窩了一肚子火,可還是只好耐心聽下去。羅平說:“昨晚九點至半夜之間,死者被一位對賽馬有興趣的先生用刀刺傷,然後用死者頸上的這條紅綢巾勒死。這位先生穿著講究,戴單眼鏡。謀殺前,他先跟死者一起吃過奶油甜點心和朱古力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