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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談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1957年2月27日

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第11次(擴大)會議上 1957年2月27日,最高國務會議第十一次(擴大)會議,在北京開幕。會上,毛澤東主席作了《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重要講話。這篇講話是在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以及國際共產主義運動都處於歷史上重大轉變時刻發表的。
毛澤東指出,在我們的面前有兩類社會矛盾,這就是敵我之間的矛盾和人民內部的矛盾。這兩類矛盾的性質不同,解決的方法也不同。當前必須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對人民內部矛盾,在政治上要按照“團結——批評——團結”的公式來解決。在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關係上要實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在科學文化工作中要實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在經濟工作中要實行對全國城鄉各階層統籌安排和兼顧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等一系列方針。
毛澤東指出,現在我國的情況是,革命時期的大規模的急風暴雨式的民眾階級鬥爭基本結束,但是階級鬥爭還沒有完全結束。今後的主要任務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以便團結全國各族人民進行一場新的戰爭——向自然界開戰,發展我們的經濟和文化,建設我們的新國家。
毛澤東在講話中,第一次系統地提出了關於社會主義社會兩類社會矛盾的學說。他全面地分析了社會主義社會的矛盾,明確提出了必須嚴格區別敵我之間和人民內部兩類不同性質的社會矛盾,系統地論述了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性及方針政策,並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規定為社會主義國家政治生活的主題,從而極大地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éá★ネù
6月19日,《人民日報》公開發表了這篇講話。發表前毛澤東根據當時記錄加以整理,並作了若干修改和補充。由於在個別段落中增加了某些過分強調階級鬥爭的內容,因而使得有些提法與全篇的基本論點不夠協調,但並不影響這篇著作的重要價值。

2月27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