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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執杖

同“明火執仗”。《西遊記》第四十回:“那借金銀人,身貧無計,結成凶黨,明火執杖,白日殺上我門,將我財帛盡情劫擄,把我父親殺了。”夏衍《秋瑾傳》序幕:“不巧平陽、瑞安又鬧了教案,昨天南鄉的愚民聽信了謠言,明火執杖的去攻打教堂,結果反被教民槍斃了五個。”

明火執杖字典分解

成語明火執杖的解釋 點著火把,拿著武器。原指公開搶劫。後比喻公開地、毫不隱藏地幹壞事。

明火的解釋 (1).古代占卜和祭祀時,用銅鏡映日聚光所點燃的火。《周禮·春官·菙氏》:“凡卜,以明火爇燋。” 鄭玄 註:“明火,以陽燧取火於日。”《舊唐書·禮儀志四》:“欲

執杖的解釋 舊時父母之喪,舉行葬儀時手持喪棒,謂之“執杖”。 元 本 高明 《琵琶記·伯喈思家》:“斑衣罷想,縱然歸去,又怕帶麻執杖。”湘劇《琵琶上路》:“為兒子的不能夠披

多看看:明察秋毫不見輿薪【歷史典故】

《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則王許之乎?”後以“明察秋毫,不見輿薪”比喻為人精明過頭,見小而不見大。 其他 目光敏銳,可看清秋天鳥獸新生的毫毛,卻看不到一車柴草。比喻為人精明,但只看到小節的,而看不到大節。語本《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則王許之乎?”△多用於認識事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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