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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子

《左傳.襄公三年》:“祁奚請老(告老),晉侯問嗣焉(晉侯,指晉悼公,按《呂氏春秋》說是晉平公是錯誤的。問嗣,是問接替他中軍尉職務的當是何人)。稱解狐,其仇也,將立(同位,指置解狐於此職位)之而卒(指解狐死)。又問焉。對曰:‘午可也。’……”又“襄公二十一年”:“祁大夫外舉不棄仇,內舉不失親。”

《呂氏春秋.去私》:孔子曰“善哉!祁黃羊之論也,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子,祁黃羊可謂公矣!”

關於公而忘私,《呂氏春秋.去私》中又說:“堯有子十人,不與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與其子而授禹,至公也。”又《漢書.賈誼傳》:“為人臣者,主耳忘身,國耳忘家,公耳忘私。”後世所謂“大公無私”即由這些公而忘私的記述演化而來。

祁奚“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子”的故事,舊常用為大公無私的典範。《醒世恆言》卷二:“許武又道:‘……我欲效古人祁大夫內舉不避親,誠恐不知二弟之學行者,說他因兄而得官,誤了終身名節……’”

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子字典分解

外舉的解釋 (1).謂薦舉外人。《禮記·儒行》:“儒有內稱不辟親,外舉不辟怨。程功積事,推賢而進達之。” 孔穎達 疏:“外舉不辟怨者,若 祁奚 舉讎 解狐 也。”(2).薦

順便了解:外轉【歷史知識】

即外用。指京官轉任地方同級官職。明沈德符《野獲編·督撫·許中丞》:“其在吏部,為佞人王篆所排,外轉僉事,後漸陟南京兆。”清代京官外用有定製。其例始於順治十年(1653),以少詹事等官外用為司、道。後又定為:詹事、侍讀學士、中允、編、檢可外用布政使、按察使、參政、副使等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翰林官外用同知、運副、提舉、通判,後又用為知府。雍正初以編、檢、庶吉士外用道、府、州、縣。京官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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