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龍番長官司

歷史字典解釋

明洪武五年(1372)改大龍番應天府安撫司置,屬貴州治所在今貴州惠水縣西南三都鎮。正統三年(1438)改屬貴州宣慰司。萬曆間屬定番州。清以後廢。


明洪武五年(1372年)改大龍番應天府安撫置,治今貴州省惠水縣南大龍宛。屬貴州宣慰司。成化十二年(1476年)改屬程番府,隆慶三年(1569年)改屬貴陽府,萬曆十四年(1586年)改屬定番州。清因之。後廢。

詞語分解

  • 官司的解釋 ∶訴訟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詳至案下。;;《紅樓夢》 ∶舊指官府後來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錢財,被捉住了,要送官司問罪。;;《水滸》詳細解釋.普通官吏;百官。《左傳·隱公五年》:“若夫山林川澤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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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區名。年由鶴崗市設定。在今黑龍江省鶴崗市區東部。年改名反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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