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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善射處

官署名。清朝八旗所屬之機構。專門管理官兵之習射。額設管理大臣一人,翼長二人,掌習射事務。習射官兵為官缺四十五,兵缺一百二十,均系兼缺。所選之官仍食原俸,兵仍食原餉。缺出,由管理大臣於年少王公、文武大臣、官員、侍衛、兵丁及閒散宗室內揀選補放。每月習射六次。


官署名。清置,為八旗辦理共同事務的機構,專門管理官兵練習射箭。清制定最高的弓力為十五力,故以“十五善射”為名。設管理大臣一人,於都統、副都統或善射之王大臣內兼派;下設翼長二人,管理習射事務;習射官兵,定官缺四十五人,兵缺一百二十人,由管理大臣在善射的少年王公、文武大臣、官員、兵丁及閒散宗室內選補,均為兼缺,(官支原俸,兵支原餉),每月習射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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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為加強中央集權,除京師附近三輔、三河及弘農七郡外,將全國一百零幾個郡國分為豫州、兗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涼州、益州、荊州、揚州與交趾、朔方十三刺史部,簡稱“十三部”,也稱“十三州”。每部置一刺史,巡察境內官吏和強宗豪右。征和四年(前89),又以京師附近七郡置司隸校尉部,性質略同刺史部。東漢初省朔方併入并州,改交趾稱交州,合司隸校尉部仍稱十三部或十三州。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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