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官

鄉官怎么寫好看

鄉官怎么寫好看

歷史字典解釋

①秦朝以前大體指鄉級政府治事之所。漢朝沿用。②漢朝亦指三老、悌、力田等協助縣治理一鄉事務的官吏。通常由政府選任,無一定執掌,有位無祿,與郡縣屬吏不同。或以為有秩、嗇夫、游徼也屬之。隋初指州都、郡正、縣正等以下光初主簿、光初功曹佐官,由地方長官用,不知時事。開皇三年(583)別置品官,皆吏部除授。十五年罷州縣鄉官。唐朝縣以下之里正鄉長等也統稱鄉官。③明朝稱縉紳居鄉者。④太平天國縣以下地方官統稱。亦稱鄉土官。據《天朝田畝制度》規定,其地方行政組織仿軍制,以每五家為一伍,設伍長一人; 每二十六家(一作二十五家)為一兩,設兩司馬一人; 每一百零五家 (一作一百家) 為一卒,設卒長一人; 每五百二十六家 (一作五百家) 為一旅,設旅帥一人; 每二千六百三十一家 (一作二千五百家) 為一師,設師帥一人;每一萬三千一百五十六家 (一作一萬二千五百家) 為一軍,設軍帥一人。兩馬至軍帥皆由人民公舉、保舉或委派當地人充任,故稱鄉土官,省稱鄉官。定都天京 (今南京)後,凡初占一地,即在鄉里舉軍帥以下各鄉官,並將所轄地方戶籍、賦稅申報天京,所屬各戶一律改掛太平天國門牌。其軍帥給令旗,得有徵調權,自師帥至兩司馬都設公堂,建三角旗,以旗長短分別統屬,凡地方各項事務均由鄉官擔任。然其職不如軍中之尊。


1、周朝指掌治一鄉的官員。《周禮·地官·鄉師》:“鄉師之職,各掌其所治鄉之教,而聽其治……歲終,則考六鄉之治,以詔廢置。”六鄉之治者,治六鄉之官也,治者,鄉之長官也。2、漢朝指協助郡縣治理一鄉事務的官員,如三老、孝悌、力田,由政府選任,無固定職事,有位無祿。3、指鄉級官員,如鄉佐、三老、嗇夫。4、鄉官辦公的處所,猶今之鄉政府。《漢書·循吏傳·霸》:“使郵亭鄉官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5、隋朝指州都、郡正、縣正以下的官吏。《通典·職官十五·鄉官》:“隋以周、齊州郡縣職自州都、郡正、縣正以下,皆州郡將、縣令所自調用,理時事。至開皇初,不知時事,直謂之鄉官。”6、指離職還鄉的官,即鄉紳。7、太平天國指由本地人充任的卒長、旅帥、師帥、軍帥等,平時管理地方行政事務,戰時組織軍隊,執行軍事任務。見《天朝田畝制度》。

詞語分解

  • 鄉官的解釋 治理一鄉事務的下級官吏,漢代以三老、有秩、嗇夫、游微等為鄉官,漢代將鄉官之治處亦稱為鄉官,《漢書;黃霸傳》顏師古注:;鄉官者,鄉所治處也;詳細解釋.古代鄉中官吏辦公的館舍。官,“ 館 ”的古字。《管
  • 鄉的字典解釋 鄉 (鄉) ā 泛指小市鎮:鄉村。窮鄉僻壤。 自己生長的地方或祖籍:家鄉。故鄉。鄉井。鄉里(.家庭久居的地方;.同鄉的人)。鄉黨(鄉里)。鄉試。 中國行政區劃基層單位,屬縣或縣以下的行政區領導。 城
  • 官的字典解釋 官 ā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 * 。 姓。 民 筆畫數:; 部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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