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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錄事

官名。唐代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鳳翔六府、上中下都督府,均置錄事,其職掌同“州錄事”,其地位低於司錄參軍或錄事參軍。

府錄事字典分解

事國語字典 事 shì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變故:事故(出於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關係

順便了解:府同知【歷史官職】

官名。遼制於黃龍府和興中府置同知,為知府的副貳,屬南面大蕃府官。金代京府與外府亦設同知,位在府尹之下,少尹之上。元代在散府府尹之下亦設同知為其副職。明制,府同知與通判分掌清軍、巡捕、管糧、治農、水利、屯田、牧馬等事,無常職,各府所掌不同。邊府同知有增至六、七人的。清承明制、府同知亦與通判同置,量事置員,一般府設一、二人或三、四人,事簡之府不置,分掌糧運、督捕、海防、江防、水利、清軍、理事、撫苗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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