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課稅使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又稱宣課使、稅課使。元朝置。太宗二年(1230)在所轄十路內設徵收課稅所,選擇士人任徵收課稅使為長官燕京時可,宣德路中,西京路周立和,太路呂振,平陽路楊簡,真定路王晉,東平路瑜,北京路王德亨,平州夾谷永,濟南路田木西。掌管路內科差、租稅、課稅的徵收與轉運,兼管刑名和選考儒士

詞語分解

  • 徵收的解釋 政府依法向人民或下屬收取徵收營業稅詳細解釋.指收取賦稅。 清 昭槤 《嘯亭雜錄·關稅》:“當管庫者,應詳細籌畫,使輕其徵收之苛。”參見“ 徵收 ”。.今指政府依法向人民或所屬機構收取公糧、稅款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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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新莽置。省稱均官。設於長安及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等五都,稱長安東西市令及五都市長皆為五均司市師。主要是平準物價,實際是以此巧取豪奪。新莽敗亡後即廢。 官名,也省稱均官。西漢末年王莽置,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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