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旗主頭處

歷史字典解釋

名。清制上三旗所屬各莊的糧稅徵收和賞罰優恤之事,初由三旗各佐領管理、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設員外郎六人專管,十六年(公元1677年)隸會計,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獨立,初名“管理三旗納銀莊”,後改“三旗莊頭處”,或稱“管理三旗銀兩莊頭處”。其莊地分布在直隸省五十三個州縣境內。以郎中一人主管,下設員外郎六人,委署主事一人,筆帖式十一人,書吏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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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清朝內務府所屬各倉之主官。掌關防處設十三人,官三倉六人,外餑餑房三人,內餑餑房、器倉、糖倉、米倉各一人。盛京內務府掌關防處亦設三人,俱無品級。掌理本倉貯藏物品之事。 官名,漢置,屬大司農。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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