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省特別區市政管理局

歷史字典解釋

名。北洋政府設定,依照民國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東省特別區市政管理局官制》的規定,市政管理局直屬東省特別行政區域行政長官,設局長、副局長各一人,秘書二人,分三科辦事,各設科長一人,科員三至五人,技士與翻譯各若干人。

詞語分解

  • 東省的解釋 .古代中央官署之一。 南朝 齊 指集書省,為皇帝的侍從顧問機構。以散騎常侍為長官。《南齊書·百官志》:“自二衛、四軍、五校已下,謂之‘西省’;而散騎為‘東省’。”《南史·張瓌傳》:“ 齊 建元 元

歷史官職推薦:御營副使

官名。南宋置,為御營司的副主官,見“御營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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