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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官從事

官名。東漢、魏、晉為司隸校尉屬官,由其自辟除。秩僅百石,權勢頗重,掌監察舉劾百官。東晉、南朝罷司隸校尉,遂省。北魏置為司州牧、司州刺史屬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為從四品中。後省。


官名。漢朝設此官,屬司隸校尉,掌管察舉百官犯法者。蔡質《漢儀》:“都官主洛陽百官朝會,與三府掾同。”《博物記》:“中興以來,都官從事多出之河內,掊擊貴戚。”見《後漢書·百官四·司隸校尉》及其注。參看“都官”條。

都官從事字典分解

都官的解釋 隋 唐 時指刑部尚書。 唐 楊炯 《遂州長江縣先聖孔子廟堂碑》:“ 符偉明 以都官謝職,逢有道而相推; 趙元淑 以郡吏從班,見司徒而不拜。”

從事的解釋 (1) [engage;go in for]∶乾某項事業他已經從事貿易工作多年(2) [deal with]∶處理;處置而行之既久,是又以軍法從事。&mdash

順便了解:都檀縣【歷史地名】

唐儀鳳二年 (677) 置,屬鞏州。治所在今四川珙縣西南。天寶元年 (742) 屬因忠郡,乾元元年 (758) 復屬鞏州。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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