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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督郵

官名。漢制京兆與他郡一樣,亦置分部督郵,《漢書·孫寶傳》記其為京兆尹時“署(侯)文東部督郵。”參見“督郵”。

京兆督郵字典分解

京兆的解釋 (1) [capital](2) 指京師所在地區京師有京兆獄。——清· 方苞《獄中雜記》(3) 指管理京師地區的衙門。京兆

督郵的解釋 官名。 漢 置,郡的重要屬吏,代表太守督察縣鄉,宣達教令,兼司獄訟捕亡。 唐 以後廢。《漢書·尹翁歸傳》:“ 延年 大重之,自以能不及 翁歸 ,徙督郵。”《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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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至正十七年 (1357) 朱元璋改晉陵縣置,為長春府治。治所即今江蘇常州市。尋省入永定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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