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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營護軍

南宋軍名。紹興五年(公元1135年)高宗以“神武”系北齊軍號,將神武五軍的五大帥的軍隊更改番號。改韓世宗的神武左軍為行營前護軍,岳飛的神武后軍為行營後護軍,劉光世軍定名為行營左護軍,吳玠軍定名為右護軍,張俊的神武右軍改為行營中護軍,各護軍之下一般分成若干軍,軍一級的統兵官有統制、統領等,各軍又分成若干將,將一級的統兵官有正將副將和準備將,總稱將官。將以下,一部分行營護軍還有部一級編制,設部將。普遍設定的是隊一級的編制,其長稱為“擁押”,即是擁隊、押隊之職。

行營護軍字典分解

行營的解釋 [field headquarters] 出征時的軍營。亦指軍事長官的駐地辦事處;也作移營,指行軍

護軍的解釋 (1). 秦 漢 時臨時設定護軍都尉或中尉,以調節各將領間的關係。 魏 晉 以後,設護軍將軍或中護軍,掌軍職的選用,亦與領軍將軍或中領軍同掌中央軍隊。 晉

不妨一看:行之有效【歷史典故】

實行起來有成效。多指已經實施過的方法或措施。《雲笈七籤》卷三六:“導引秘經,千有餘條,或以逆卻未生之眾病,或以攻治已結之篤疾,行之有效,非空言也。”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整風是在我們歷史上行之有效的方法。” 述補 行,推行;效,成效。已經實行的辦法、措施,確有成效。趙丹涯《我本該是一棵樹》:“不論到哪兒,他所採取的方法,既是獨特的,又是~的。”△常用於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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