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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工業試驗所

實業部直屬機構。國民黨政府實業部為試驗工業原料,改良製造方法,鑑定工業製品,設立中央工業試驗所。依照民國二十年(公元1931年)公布的《中央工業試驗所組織條例》規定,所內分設兩組: 化學組,掌關於工業原料的分析及套用方法的研究,化學工業製品的考驗審定及改良製法的研究,化學上檢驗標準及其方法的研究及厘定,其他化學試驗,化學各種研究結果的統計編輯及推廣事項;機械組,掌關於機械材料、工程材料的考驗及改良製法的研究,各種機械的考驗審定及增進效率的研究,各種機械及工程材料檢驗標準的研究及厘定,其他機械試驗,機械各種研究結果的統計、編輯及推廣事項。設所長一人,綜理所務;組主任二人,由技正兼任,承所長之命分理各該組事務;技正四至八人,技士六至十人,分掌技術事務;技佐八至十四人,助理技術事務;事務員四至八人,內一人為事務長,分理文書、會計、庶務事項。並得酌用雇員及收練習生。

中央工業試驗所字典分解

中央的解釋 (1) [centre]∶中心的地方(中,指一定範圍內適中的統置;央指和四周或上下左右距離相等的位置)禁卒居中央。——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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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西晉末司馬睿置,為丞相府中兵曹長官。東晉諸公及主要將軍府皆置為主要僚屬之一,亦稱中兵參軍事,掌本府中兵曹事務,兼備諮詢。其品階隨府主地位高下不等。東晉末至南朝宋諸公府省,由中直兵參軍兼領中兵曹。齊、梁、陳復置。北魏、北齊亦置,北周以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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