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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書樞密院事

官名。宋太宗太平興國四年(979),樞密使曹彬隨太宗征太原,始以樞密直學士石熙載簽署樞密院事,為樞密院代理長官,後用為次官。後避英宗趙曙名諱,改簽書樞密院事。神宗元豐(1078—1085) 改制罷。哲宗元祐三年(1088)復置,後定為從二品。遼朝北、南樞密院分設簽書北、南院樞密使事,位在同知樞密使事下。金置於樞密副使下,員一人,正三品。元世祖中統四年(1263)設樞密院,始置一員,後定置二員,正三品。


官名,簡稱“簽書”,見“簽書”條。

簽書樞密院事字典分解

簽書的解釋 (1).簽字署名。 宋 歐陽修 《歸田錄》卷二:“凡文書非與長吏同簽書者,所在不得承受施行。” 宋 蘇轍 《乞定差管軍臣僚札子》:“右丞 許將 既隨眾簽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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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書樞密院事省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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