樞密行府
官署名。南宋高宗紹興三十一年(1161)置,以知樞密院事為長官,掌督視江淮荊襄軍馬。其文書行移皆依樞密院體式施行,所有奏報文字直發入內內侍省投進。三十二年罷。
官署名。南宋時,樞密院長官在行在外開府,主持軍務,其官署稱樞密行府。元代在戰時亦置行樞密院及樞密分院,掌一方軍政。
樞密行府字典分解
樞密的解釋 (1).國家機密。 唐 白居易 《得丁私發制書法司斷依漏泄坐丁訴雲非密事請當本罪判》:“如或事關樞密,則科漏洩之辜,請驗跡於紫泥,方定刑於丹筆。” 清 昭槤
行府的解釋 (1).在京師外設定的調度軍務的機構。 宋 李綱 《與趙相公書》:“謹遣本司幹辦公事官 羅薦可 ,具歷懇款,告於行府,伏望鈞慈,特與定議。”《宋史·高宗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