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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督護軍

官名,三國魏置,為都督下屬武官,掌監察所轄諸軍,常以太守遷任。《三國志·魏書·杜恕傳》:“起家為河東太守,歲余,遷淮北督護軍。”又《趙儼傳》:“太祖征荊州,以儼領章陵太守,徙都督護軍。”

都督護軍字典分解

都督的解釋 (1) [governor of province;military governor]∶總兵。古代的軍事長官。清初總兵一般都兼都督。同知、都督僉事官銜。民國初

護軍的解釋 (1). 秦 漢 時臨時設定護軍都尉或中尉,以調節各將領間的關係。 魏 晉 以後,設護軍將軍或中護軍,掌軍職的選用,亦與領軍將軍或中領軍同掌中央軍隊。 晉

順便了解:都官郎中【歷史官職】

官名。魏晉南北朝與都官郎互稱,為尚書省都官曹長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定置為刑部都官司長官,從五品上。高宗龍朔二年(662)改名司仆大夫,鹹亨元年(670)復舊。五代沿置。北宋前期為五品寄祿官,不預司務。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後,始為職事官,從六品。哲宗元祐元年(1086)兼領司門,紹聖元年(1094)沼都官、司門二司互置郎官一員。南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兼領比部、司門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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