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院長

院長

唐朝御史台三院御史之為首者,分別主持三院院務,遂以其為御史之別稱。見趙璘《因話錄》卷五。②唐朝拾遺之別稱。見洪邁《容齋四筆》卷一五《官稱別名》。③唐朝翰林學士院之翰林學士承旨。《新唐書》卷一三 二《沈傳師傳》:“召入翰林(院)為學士,改中書舍人。翰林缺承旨,次當傳師,穆宗欲面命,(傳師) 辭曰:‘學士院長,參天子密議,次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願治人一方,為陛下長養之。’因稱疾出。”④宋朝俗稱都城內輯事人為院長。⑤書院之掌教。宋元書院之掌教曰山長,清乾隆三十年(1765)改山長為院長。至清末仍名山長。詳見“山長”。⑥清末新設內閣法制院及弼德院之長官,主管院事,簡任,有副院長佐之。詳見“法制院院長”、“弼德院院長”。


官名。1、唐代稱翰林院學士承旨為院長。《新唐書·沈既濟傳附沈傳師》:“翰林缺承旨,次當傳師,穆宗欲面命,辭曰:學士、院長,參天子密議,次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

2、宋代稱軍史節級為院長。《水滸全傳》第三十八回:“那人是誰?便是吳學究所薦的江州兩院押牢節級戴院長戴宗。”宋時,金陵一路節級,都稱呼“家長”;湖南一路節級,都稱呼“院長。”

院長字典分解

院長的解釋 (1). 唐 代御史、拾遺的別稱。 唐 李肇 《唐國史補》卷下:“宰相相呼為元老,或曰堂老。兩省相呼為閣老,尚書丞郎郎中相呼為曹長。外郎御史遺補相呼為院長。”

院的解釋 院 yuàn 圍牆裡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牆。庭院。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2445113

長的解釋 長(長)cháng兩端的距離:長度。長度大,與“短”相對,指空間,亦指時間:長短。長空。長短句(詞的別名)。長夜(a.漫長的黑夜;b.喻黑暗的日子)。長風破浪(

順便了解:院轄市【歷史官職】

市的等級之一。國民黨政府於民國十九年(公元1928年)七月改特別市為院轄市。其時共有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島、漢口六個院轄市。次年漢口市改隸湖北省政府。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議決西安為院轄市,定名西京(設立西京籌備委員會,但正式改制在1947年6月,仍名西安)。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五月,因重慶市為戰時首都,改為院轄市,定為陪都。抗戰勝利以後,大連、哈爾濱於民國三十四年(公元1945

院長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