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員外郎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朝刑部督捕清吏長官。簡稱督捕司員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設。滿洲一人,從五品。佐郎中掌八旗及各省駐防逃人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為法部,遂裁。

詞語分解

  • 督捕的解釋 督責搜捕。《北史·宇文貴傳》:“先是 蜀 人多刼盜, 貴 乃召任俠傑健者署為游軍二十四部,令其督捕,由是頗息。” 宋 蘇軾 《與王慶源書》之二:“值歲飢,人豪剽刼無虛日,凡督捕姦兇五七十人,近始肅然
  • 員外郎的解釋 官名。員外,本指正員以外的郎官。 晉武帝 始設員外散騎常侍,員外散騎侍郎,簡稱員外郎。 隋 開皇 時,尚書省二十四司各設員外郎一人,為各司的次官。 唐 以後,直至 明 清 ,各部都有員外郎位在郎中

歷史官職推薦:蕃部下大夫

參見“小蕃部下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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