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察院

歷史字典解釋

名。明永樂(1403—1424)遷都北京後於南京留置。設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僉都御史各一人,不設左職。下設務、經歷、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獄二人。十三道監察御史,員數少於北京。嘉靖(1522—1566)後常以一人兼數道,名額更少。職掌同北京之都察院,惟皆戶部、戶科復後湖黃冊提督操江,為其專職。

詞語分解

  • 南京的解釋 .古都名。 唐 安史 之亂, 玄宗 奔 蜀 。到 至德 二載,收復兩京,還都 長安 ,遂將 蜀郡 改為 成都府 ,建號 南京 。 唐 李白 《上皇西巡南京歌》之六:“北地雖夸 上林苑 , 南京 還
  • 都察院的解釋 明清時的中央監察機構詳細解釋官署名。 明 洪武 年間設定。監察彈劾官吏,參與審理重大案件。 清 因 明 制。《紅樓夢》第六八回:“ 張華 便得了主意,和 旺兒 商議定了,寫一張狀子,次日便往都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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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育胄館”。 清末培養外交人才的專門學校。光緒三十二年公元年閏四月置,屬外務部。設提調、幫提調各一人,由本部司員內選派。文案一人,辦理一切文牘;支應一人,辦理一切經費收支;庶務一人,辦理一切雜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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