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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職,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員的職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大體可分為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在這裡你可以查詢中國古代各朝代的官職解釋,讓你了解中國古代官場。

歷史官職(第6頁):

  • 提點教坊司
  • 見“教坊司”。
  • 左奉裕衛
  • 官署名。即太子左內率府,唐高宗龍朔二年(662)改,鹹亨元年(670)復名左內率府。
  • 右監門衛上將軍
  • 官名。唐德宗貞元二年(786)置為右監門衛長官,一員,從二品,位大將軍上,掌宮城諸門禁衛及門籍,行幸,則率屬於衙門監守。宋朝置為環衛官,無定員,無職掌,多命宗室為之,亦用為武臣贈典。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前為三品,後為從三品。南宋多不除授,孝宗隆興...
  • 奏事太監
  • 官名。亦稱“內奏事太監”,清朝內奏事處中任職之太監。共四人,專司傳宣諭旨,行引召對人員,承接題奏事件。
  • 協理事務總管
  • 官名。清朝圓明園護軍營之職官。掌章奏文移事務。額設二人,正三品。由總統大臣於現任總管內揀選引見充補。
  • 尚書上省
  • 魏晉南北朝尚書省長官總辦公署。又稱“尚書都省”、“尚書都坐”、“尚書都堂”。設在宮中。亦令諸曹尚書入直。《宋書 ·王僧綽傳》: “及 (劉)劭弒逆,(吏部尚書) 江湛在尚書上省,聞變。”
  • 巡察科道
  • 明代監察御史“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縣官諸考察,舉劾尤專,大事奏裁,小事立斷。”其出使專任糾察,多以職務為使名,但總為十三道監察御史之任。到清朝,以六科(吏戶禮兵刑工)給事中與各道御史共同擔任督察任務,故名巡察科道。見《明史·職官二·都察院·十三...
  • 金銀庫都監
  • 官名。金宣徽院所屬有金銀庫,以都監為主官,下設本把八人。
  • 侍中
  • 官名。①秦朝始置,即原丞相史,往來殿中奏事,故名。西漢為加官,凡列侯、將軍、卿大夫、將、都尉、尚書以至郎中,加此即可入侍宮禁,親近皇帝。多授外戚、親信、文學侍從、材武之士、功臣子弟等。侍從皇帝左右,侍奉生活起居,分掌御用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唾壺等雜務,無員,...
  • 良醖署
  • 官署名。明清皆設此署,屬光祿寺,掌供酒醴之事。《明史·職官三·光祿寺》:“大官、珍羞、良醖、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從六品,署丞四人,從七品;監事四人,從八品……良醖供酒醴之事。《清史稿·職官二·光祿寺》:“良醖掌供酒醴,別水泉,量麴櫱,並大內牛酪。”
  • 督標
  • 清代由總督直轄的綠營兵。見“綠營兵”。
  • 北面著帳官
  • 遼朝北面官類名。遼宮帳禁衛、近侍及宮內侍候等事,以犯罪籍沒者充任,內族、外戚、世官之家因罪籍沒者稱著帳郎君,其他人犯罪籍沒者稱著帳戶,管理這些人戶的機構,統稱著帳官,主要為著帳郎君院和著帳戶司。
  • 方岳
  • 刺史等地方長官的別稱。《晉書·周訪傳》:“二君皆位至方岳,功名略同。”
  • 臨時法制院
  • 北洋政府時期臨時執政的直轄機關。民國十三年(公元1924年)臨時執政下令廢止國務院法制局官制,公布《臨時法制院官制》,改國務院法制局為臨時法制院,成了一個由行政支配的變相的立法機關和設計機關。其任務是“籌備建議,厘定一切制度”。其職掌大致可分為擬辦、審定和保管...
  • 勸農副使
  • 官名。金置,見“勸農使司”。
  • 繪圖師
  • (1)海關海事部巡工科的華員。(2)海關工務部洋員。分見“海事部”、“工務部”。
  • 烏古敵烈統軍司
  • 官署名。遼始置於道宗鹹雍四年(1068),設統軍使、都監等職。金初沿置,天德二年(1150)升為招討司,又稱東北路招討司,遷治所於泰州(今黑龍江泰來縣塔子城,一說故城在今吉林洮安縣四家子村古城)。
  • 大祿
  • 官名。漢朝西域烏孫等國置之。 漢時西域烏孫國設此官。《漢書·西域傳·烏孫國》:“相,大祿,左右大將二人,侯三人,大將、都尉各一人,大監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騎君一人。”“昆莫有十餘子,中子大祿強,將眾萬餘騎別居,大祿兄太子,太子有子曰岑陬,太子早死...
  • 獵郎
  •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賜三年(406)置。以善騎射的鮮卑人充任,多系大臣子弟,是皇帝左右的侍從。隨從皇帝出獵,亦被派充使職及出監軍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職員令及太和二十三年複次職令,皆未載。
  • 卑末
  • 職位低微的小官。《後漢書·欒巴傳》:“雖幹吏卑末,皆課令習讀,程試殿最,隨能升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