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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清

見“第二清”。

第三清字典分解

第三的解釋 [the third (3rd);thirdly;in the third place]

清國語字典 清 qīng 水或其他液體、氣體純淨透明,沒有混雜的東西,與“濁”相對:清水。清泉。清流(a.澄澈的水流,如“一股清清”;b.舊時指負有名望,不肯與權貴同流合污

也學習下:第一屆國會【歷史官職】

北洋政府時期中央立法機關。是根據《臨時約法》於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四月八日成立的。國會由參議院與眾議院組成,其職權分參眾兩院專行的和共行的兩類。兩院得單獨行使的職權有:一、建議。建議提出後經院議決,咨送政府;若政府不能採用,同會期內不得重行提出。二、質問。議員對政府提出質問書,由院咨送政府,限期答覆。若質問者認為答覆不得要領時,得由院咨請國務員限期出席答覆。議員對於政治上的緊急問題,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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