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尼布楚條約

歷史字典解釋

又稱《中俄尼布楚議界條約》、《黑龍江界約》。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政府代表索額圖與俄國政府代表戈洛文在尼布楚城(今俄羅斯涅爾琴斯克)簽訂,為兩國間第一個條約。條約規定:中俄東邊界以格爾必齊河外興安嶺額爾古納河等自然界線劃分;外興安嶺與烏第河之間地區暫行存放,留待後議;尼布楚及以西地區劃歸俄國,俄軍撤出雅克薩城,拆毀、遷移在額爾古納河南岸的全部據點;嚴禁彼此越界入侵;兩國人民持有護照者,可以過界來往,貿易互市。條約在法律上肯定了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的廣大地區為中國土。

詞語分解

  • 條約的解釋 由授權代表正式簽字、得到國家合法權威批准的在兩個或更多的政府當局如國家或君主之間簽署的契約詳細解釋.條例,規章。 唐 司空圖 《唐故宣州觀察使檢校禮部王公行狀》:“公舉奏條約,給官緡以僦水工,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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