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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醫院院判

官名。元代置,為太醫院屬官,員二人,正五品,位在同簽下。朱元璋吳元年(1367)置。為太醫院次官,佐院使掌院務。洪武十四年(1381)改稱院丞,二十二年復舊名。正六品。清順治元年(1644)分置左、右院判各一人,由漢員充任,正六品。左院判由右院判升補,右院判由御醫升補。宣統元年(1909)改正五品。

太醫院院判字典分解

太醫的解釋 [imperial physician] 封建社會專為帝王和宮廷官員等服務的醫生太醫以王命聚之。——唐· 柳宗元《捕蛇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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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漢初劉邦為其父太公置,掌太公家政。《漢書·高帝紀》:“上歸櫟陽,五日一朝太公。太公家令說太公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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