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越南第一圖界約

歷史字典解釋

又稱《第一圖立石議約章程》,與《廣東越南第二圖界約》合稱為《粵越界約》。法國與清政府訂立的關於中國廣東與越南部分地的界約。光緒十六年閏二月二十六日(1890.4.14),由欽州直隸州知州李受彤與法方代表拉巴第等簽。地點不詳。該約系根據《中法續議界務專條》和《粵越邊界勘界節錄》的有關規定,具體劃定中境竹山至嘉隆地段與越南的分界,確定了諸號界碑的樹立地點。

詞語分解

  • 廣東的解釋 中國南部的省,簡稱粵,東連福建,西連廣西,北接湖南和江西。面積.萬平方公里,人口近千萬,省會廣州
  • 界約的解釋 兩國確定邊界的條約詳細解釋兩國為劃分疆界、明定界址或為消除邊界糾紛而共同締結的條約。亦用以比喻為劃分事權範圍而制定的某種法規。 梁啓超 《立憲九年籌備案恭跋》二:“今釐訂新官制,是無異為中央與地方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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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後 即“石敬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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