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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

全稱辦理軍機事務處,或稱辦理軍機處。官署名。清雍正八年(1730)設立(一說七年)。因參決軍國大事,又稱樞垣、樞廷。位於宮中乾清門外西側,隆宗門內。初名軍機房,十年命鑄予銀印,名辦理軍機事務處。由皇帝特旨召三品以上滿、漢大員各若干人(無定額)入值為軍機大臣,由滿、漢大學士各一員為其首領,並由各部、院考錄四品以下官員入值為軍機章京。軍機處職掌機要,負責奏摺文書的處理及諭旨的撰擬;軍機大臣常侍皇帝左右,以備顧問;並參預國家庶政之討論及重大案件之審擬;凡文武官員的簡放、換防、記名、引見、賜予及外藩之朝使者頒賜等事,亦由軍機處辦理。宣統三年(1911)四月,責任內閣成立,軍機大臣改任總、協理大臣,軍機處與舊設內閣並撤。

軍機處_軍機處介紹_歷史知識

軍機處值房

軍機處字典分解

軍機處的解釋 [military-political-affair setup] 清代輔助皇帝辦理重大事宜的機構

軍機的解釋 [Privy Council in the Qing Dynasty] 即軍機處,清代總管軍政大權的御前官署四品卿銜軍機章京。——清&m

處國語字典 處 (處) chǔ 居住:穴居野處。 存在,置身:設身處地。處心積慮。處世。 跟別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處。 決定,決斷:處理。 對犯錯誤或有罪的人給予相當的

多看看:軍匠【歷史知識】

具有軍士身份的手工業工匠。漢代有從事冶鐵生產的“軍卒”。宋代有從事軍器製作、軍服織造等項生產的“軍匠”、“兵匠”。軍匠隨調隨到,萬無一失,故亦稱“萬全軍匠”。明代軍匠隸軍籍,屬都司衛所。洪武二十年(1387),各都司衛所設立軍器局,生產軍器。以不堪作戰之軍士充役,亦有少數屬內府或工部。服役須在指定衛所,不得隨意移動,近於住坐。歲給冬衣布花,待遇略勝民匠。除正匠做工,免除雜役外,又免家內一丁以幫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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