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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誌

記述一方事物的志書。“方”或指先秦一個邦國,或指秦漢以後一個政區或一地區。“志”通“識”、“誌”,即記述。《周禮·地官·誦訓》始見“方誌”,《周禮·春官·外史》作“四方之志”。《後漢書·西域傳·論》提到西域有“二漢方誌”。但先秦至西漢的方誌,既早已全部失傳,亦不見諸家著錄。東漢以後見於著錄的,或稱某州、某郡“記”、“圖經”,或稱某地區“記”、“志”、“傳”。隋大業中普詔天下諸郡纂修圖經,唐定製諸州三、五年一造圖經,北宋也多次下令諸路、府、州、縣纂修圖經。兩宋之際圖經漸次改稱為志,至明、清凡縣以上各級政區,都每隔若干年修一次志。清代太湖流域富庶鄉鎮,亦往往有志。現存全國歷代方誌共八千餘種,基本上是明清兩代的,宋元志傳世者不過三十多種,宋以前只有幾種。傳世古籍中以古吳越地區為記述範圍的東漢袁康、吳平《越絕書》,以秦嶺以南即華山之陽為記述範圍的東晉常璩《華陽國志》,《四庫全書》列入史部載記類,清以來學者多推為最早的方誌。敦煌發現的《沙州圖經》、《西州圖經》殘卷,可藉以窺見隋唐圖經的一般情況。這些古方誌的體裁內容,與南宋以後的方誌不盡相同。就是南宋以後,方誌體制也在逐步演變。大致時代越後,卷帙越繁,趨勢是由記述一方的地理、歷史綱要,變而為備載這一地區古今各種事物的百科全書。方誌雖然源遠流長,但在明以前諸史藝志和諸家書目中皆與其他地理著作並列於一門類,未予區別。清修《四庫全書》,始稱方誌為地理類中的“都會郡縣之屬”,與其他性質體制的地誌相區別。自章學誠著《方誌略例》,倡方誌之學,“方誌”一稱,漸為世所常用。約自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來,又習稱方誌為“地方志”,1935年出版朱士嘉《中國地方志綜錄》的第一版。

方誌字典分解

方誌的解釋 [local chronicles;local records] 記述地方情況的史志。有全國性的總志和地方性的州郡府縣制兩類。總志如《山海經》、《大清一統志》。

方的解釋 方 fāng 四個角都是90暗乃謀噝位蛄雒娑際侵苯撬謀噝蔚牧⑻澹骸模ㄒ喑啤胺階印保!邸 數學上指某數自乘的積:方根。平方。開方。 人的品行端正:方正。方

志的解釋 志 zhì 意向:志願。志氣。志趣(志向和興趣)。志士(有堅決意志和高尚節操的人)。志學。 記,記在心裡:誌喜。誌哀。永誌不忘。 記號:標誌。 記載的文字:雜誌

也學習下:方翥【歷史知識】

宋興化軍莆田(今屬福建)人,字次雲。六歲而孤,讀書甚勤,過目即能貫通。紹興進士,調閩清縣尉,赴任未滿一年,即回家,盡讀從兄方略萬卷樓藏書,凡三十年。有司奏聞,得旨召對,除秘書省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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