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知識>> 中俄交還關外鐵路條約

中俄交還關外鐵路條約

清光緒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1902.9.22)訂於北京,九月六日在山海關簽字交收。凡七款。規定俄國將義和團運動期間占領之山海關至營口、新民廳鐵路歸還中國鐵路總局,惟參照《辛丑條約》準許各國享用北京至山海關鐵路之例,俄國仍取得在該路運送軍隊、軍實及辦理郵電等權益 。

多看看:中德人民互相嫁娶歸夫治管轄章程【歷史知識】

德國與清政府訂立的約章。具體簽訂日期不詳。光緒十四年四月(1888.5)總理衙門出具咨文。主要內容:華女嫁德國人歸其夫治管轄,惟德員需知照中方;中國人娶德國婦人亦援女嫁從夫之例。

中俄交還關外鐵路條約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