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俸

歷俸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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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歷(歷)

清代吏部銓選制度。即以官員的任職年限,為升、轉資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製,凡內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編修檢討郎中授者需歷俸二年,由員外郎主事授者需歷俸三年。授職先後以俸深者為先。

詞語分解

  • 歷的字典解釋 歷 (歷曆) ì 經過:經歷。來歷。閱歷。歷盡甘苦。 經過了的:歷程。歷代。歷史。歷來。 遍、完全:歷覽。歷數(?)。 推算年、月、日和節氣的方法:曆法。 筆畫數:; 部首:廠; 筆順編號:
  • 俸的字典解釋 俸 è 官員等所得的薪金:俸祿。薪俸。俸給(?)。俸金。 筆畫數:; 部首:亻; 筆順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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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隋大業三年改內侍省置,掌後宮事務。以令、少令為長貳,與寺丞並改以士人充任。下設內承奉、內承直,皆任用宦者。領掖庭、宮闈、奚官等三署,並參用士人。後又置內謁者官。唐武德四年改稱內侍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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