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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民曠土

遊民:沒有固定職業的人。曠土:荒蕪的土地。表示社會動盪荒亂,百姓不能安居樂業。語本《禮記.王制》:“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民鹹安其居。”

遊民曠土字典分解

遊民的解釋 [vagrant;vagabond] 流離失所的人

曠土的解釋 荒蕪的土地。《禮記·王制》:“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民鹹安其居。”《舊五代史·晉書·高祖紀六》:“ 鄧 、 唐 、 隨 、 郢 諸州,多有曠土。” 明 唐

多學一學:游擊【歷史知識】

官名。(1)世職。後金天命五年(明萬曆四十八年,1620),清太祖努爾哈赤改設八旗官,置總兵、副將、參將、游擊,各分三等,俱為世職。天聰八年(1634),改游擊為三等甲喇章京。順治四年(1647),改為阿達哈哈番。乾隆元年(1736),再改為輕車都尉,仍分三等,是公、侯、伯、子、男之下的世職。(2)清綠營武職。位參將之下,秩從三品,職責與參將同,掌營汛軍政,或充各鎮中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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