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換官
宋代文武官員可以按相應的級別對換文武本官階,稱之為文武換官。此制始於太宗時,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公元1010年)定文武換官須通過考試,諸司使副、三班使臣欲換文資者並試時務策三道, 換武職者問以邊事。旋又規定文臣求換武職者並詢以武藝。因武官有免持服的特權,乾興初因父母年老,希圖在父母亡故時免於持服而援引條例乞換武職的人增多,故規定只有父母雙亡者才能換武職。由於宋代推行重文輕武政策,文階重於武階的現象日趨嚴重,因此在仁宗時開始對武官換文資,作了種種限制。至神宗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重新修訂了換官法,並對武官換文資規定了嚴格的考試辦法。換官法具體規定文武換官的對應官職,文官監卿可換武官防禦、團練使;文官少卿、少監可換武官刺史、皇城使、遙郡刺史;文官自郎中以下至各種京官可換武官遙郡刺史、諸司使、內殿承制、內殿崇班、東西頭供奉官、左侍禁,文官選人可換右侍禁、左右班直、三班奉職、三班借職。
文武換官字典分解
文武的解釋 (1).文德與武功;文治與武事。《詩·周頌·雝》:“宣哲維人,文武維後。” 鄭玄 箋:“又徧使天下之人有才知以文德武功為之君故。”《呂氏春秋·不廣》:“文武盡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