綾錦院

綾錦院怎么寫好看

綾錦院怎么寫好看

歷史字典解釋

名。北宋太祖乾德四年(966),以滅後所得錦工數百人置內綾院,命常參官監。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77),改為東、西綾錦院,掌織紅錦繡,以供皇帝服飾之用。隸少府監,設東、西綾錦院使、副使為正、副長官。端拱元年(988),合為一院。其後,使、副使多不領本職,別設監官三人,以京朝官、諸使副及內侍充任。金朝亦置,掌匹緞等織物課程。設在真定、平陽、太河間懷州等地。長官為使、副使,秩正八品、正九品


少府監所屬機構。乾德四年(公元966年),以滅後蜀所得錦工二百人置內綾院,以常參官監領。太平興國二年(公元977年)分為東、西二綾錦院,端拱元年(公元988年)合為一院,設監官三人,以京朝官、諸司使副與內侍充任。掌織紝綿繡,以供皇帝服飾。

詞語分解

  • 院的字典解釋 院 à 圍牆裡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牆。庭院。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筆畫數:; 部首:阝; 筆順編號:

歷史官職推薦:班改

官場用語。宋朝選人經磨勘應改京官者,須赴班引見皇帝,方能正式改官,稱班改。參見“班引”。 宋制,選人經過磨勘改為京官,須赴班引見皇帝始得改官,故稱選舉人改官為班改。參見“班引”。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綾錦院歷史

相關歷史

綾錦院_綾錦院介紹_歷史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