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總攝司

總攝司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務之機構。世祖時設於路以上(亦有設總統所者),統轄僧錄司、僧正司、都綱司,掌理僧尼詞訟。凡遇僧尼與百姓發生詞訟,則與地方官府共同處理。長官為總攝,下設書吏、公使人等。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極,下令罷各級僧司衙門,遂廢。

總攝司字典分解

總攝的解釋 (1).主宰;主持。《鬼谷子·本經陰符》:“九竅十二舍者,氣之門戶,心之總攝也。”《後漢書·烏桓傳》:“從子 蹋頓 有武略,代立,總攝三郡,眾皆從其號令。”《魏

司國語字典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

多學一學:總材山【歷史知識】

後突厥汗國發祥地。一作總林山、總管材山、總管林山。鄂爾渾突厥文碑Curaiquzi的譯名。一說在杭愛山,一說在陰山。永淳二年(683)唐平單于大都護府之亂,突厥骨咄祿亡匿此山,招集亡散,勢力漸盛,乃破九姓,敗契丹,建汗號,重建突厥汗國於漠北,史稱後突厥,或稱第二突厥汗國。

總攝司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