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宰
掌管里社日常事務、主持里內祀神祭祖和集體娛樂活動的人員。《漢書·陳平傳》:“里中社,平為宰,分肉甚均”。顏師古註:“宰,主切割肉也”。又《後漢書·王脩傳》:“母以社日亡,來歲鄰里社,脩感念母,哀甚,鄰里聞之,為之罷社”。《荊楚歲時記》: “社日,四鄰並結宗會社,宰牲牢,為屋於樹下,先祭社,然後享其胙”。上述記載,反映了兩漢以來里民有祭社的集體活動。此種祭祀活動帶有娛樂的性質。里社活動的組織以至祭祀之後的胙肉分配,均屬社宰的職掌。其活動經費,由居民提供。《史記·封禪傳》記“民里社,各以自財以祠”。此神經費的收取,似亦為社宰的職掌之一。
社宰字典分解
社宰的解釋 一社之長。 漢 蔡邕 《陳留東昏庫上里社碑》:“ 漢 興, 陳平 由此社宰遂佐 高帝 ,克定天下,為右丞相,封 曲逆侯 。” 北魏 酈道元 《水經注·濟水一
社的解釋 社 shè 古代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日子以及祭禮:春社。秋社。社日。社稷(“社”是土神,“稷”是穀神,古代君主都祭社稷,後用以借指國家)。 團體或機構:
宰的解釋 宰 zǎi 殺牲畜:宰殺。屠宰。宰牲節(亦稱“古爾邦節”、“犧牲節”)。 借指商販用狡詐的手段使顧客在經濟上受到損害(有的地區稱“斬”)。 古代官名:宰相(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