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主席行轅

歷史字典解釋

區域性的軍事指揮機關。抗日戰爭勝利以後,國民黨政府軍事委員會在民國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五月撤銷,而蔣介石在林森死後已復任國民政府主席,並經民國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九月國民黨五屆十一中全會修改了的《國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其職權復改為負實際政治責任,併兼任陸海空軍大元帥。於是改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營為國民政府主席行轅,設於廣州、武漢、北平、州、重慶、東北西北等處,作為內戰的直接指揮機關,以行轅主任統帥之。在行轅之下將作戰地區劃分為十二個“綏靖”區,把兵力集中部於各戰略要地和交通線上。

詞語分解

  • 國民的解釋 全國民眾 今指取得一國國籍的人,即該國國民詳細解釋.一國或藩封所轄的百姓。《周禮·春官·墓大夫》:“令國民族葬。”《左傳·昭公十三年》:“先神命之,國民信之。”《史記·東越列傳》:“威行於國,國民
  • 行轅的解釋 .舊時高級官吏的行館,亦指在暫駐之地所設的辦事處所。 清 林則徐 《密拿漢奸札稿》:“其獲到之犯,隨即訊取供情,一俟本部堂到省,即日解送行轅以憑飭審。”《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十回:“主意打定,等

歷史官職推薦:虞人

官名。同“吳人”。西周置。“虞”,春秋戰國沿置,多稱“虞人”。掌山澤、苑囿之官。《左傳·昭公二十年》: “齊候田於沛,招虞人以弓,不進。”《國語·周語中》: “虞人入材。”韋昭註: “虞人,掌山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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