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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主席

國民政府主席,又稱主席委員,為中華民國政府元首,對內對外代表國民政府,但不負實際政治責任。


國民黨政府“行憲”以前的國家元首。其職權因政情和人物的的變動而有不同,多數時候只是名義上的元首。參見“國民政府”。

國民政府主席字典分解

國民的解釋 (1) [national;citizen](2) 全國民眾(3) 今指取得一國國籍的人,即該國國民

多學一學:國史【歷史官職】

①古代史官的泛稱。《毛詩·關睢序》: “國史明乎得失之跡”。孔穎達疏: “國史者,周官大史、小史、外史、御史之等皆是也。”②三國吳“左國史”、“右國史”的簡稱。 國家的史官。《詩經·國風·周南·關雎序》:“國史明乎得失之跡。”疏:“國史者,周官大史、小史、外史、御史之等皆是也。”晉朝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序》:“身為國史,躬覽載籍,必廣記而備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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