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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秉

宋江陰人,字直之。高宗紹興三十年進士。兩任浙漕,所至以利民為事。累遷兵部侍郎,終官煥章閣待制知太平州。有《春秋傳》、《五代會史》等。

耿秉字典分解

耿的解釋 耿 gěng 光明:“山頭孤月耿猶在,石上寒波曉更喧”。耿耿(a.光明,如“耿耿星河”;b.形容忠誠,如“忠心耿耿”;c.心裡老想著不能忘,如“耿耿於懷”)。

秉的解釋 秉 bǐng 拿著,持:秉燭。 掌握、主持:秉正。秉公。 古代容量單位,一秉合六十斛。 姓。 筆畫數:8; 部首:禾; 筆順編號:31511234

順便了解:耿馬鎮【歷史地名】

在雲南省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中部、耿馬壩子中部。縣人民政府駐地。面積444.5平方千米。人口5.4萬。鎮人民政府駐耿馬,人口1.4萬。耿馬宣撫司駐地原在低丘上的法賀寨。傣語法為“旁邊”,賀為“衙門”,意即“衙門旁邊的寨子”。明代起為耿馬安撫司、宣撫司、設治局和縣治。1931年置耿馬鎮。1952年為耿馬縣第一區。1955年為城關鄉。1958年為城關鎮,1967年為紅衛大隊,1981年為城關鎮。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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