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事件>> 旅大租地條約

旅大租地條約

俄國強租旅順大連的條約。原稱《中俄會訂條約》,又稱《中俄會約》,1898年3月27日(光緒二十四年三月六日)總理衙門大臣李鴻章與俄國駐華代辦巴布羅福在北京簽訂,主要內容:俄國租借旅順口、大連灣及附近水面,租期二十五年,期滿經兩國相商,仍可延長;俄國享有租借地內行政權;旅順口只許俄國船隻使用,俄國得在租界地內建造各種軍事設施,大連灣除中俄船艦專用港外,其餘地方可以開放通商;俄國享有修築中東鐵路支線的特權;租界地以北設立——“中立區”,行政由中國管理,但界內鐵路礦山和其他工商利益不得讓與他國。5月7日(閏三月十七日)又在彼得堡簽訂《續訂旅大租地條約》六款。次年,沙俄將租界地改為“關東省”,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日俄戰爭後,沙俄將旅大讓與日本。

多看看:旅順船塢【歷史知識】

北洋海軍艦船檢修基地。清光緒七年(1881)由李鴻章創議,九年由法國人德威尼承攬動工建造,十六年九月竣工。築有大石船塢,石階、鐵梯、滑道俱全,供油漆與修理大鐵艦之用;塢外停大艦。築攔潮建“工”字形大石壩,長九十丈四尺,泊船可避風浪。建“丁”字形大鐵碼頭一座,便利往來兵艦上煤運械。另設修造廠、電燈廠及各種起重設備。全部工程共用銀二百餘萬兩。甲午戰爭後迭為日俄所踞。

旅大租地條約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