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馬事件

歷史字典解釋

元朝初年阿合馬擅權及其被殺事件。阿合馬系花刺子模費納客忒(今蘇聯塔什乾西南)人, 曾為察必皇后斡耳朵侍臣。中統三年(公元1262年),中書左右部,兼諸路都轉運使。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任中書平章政事。至元三年,兼領制國用使。後制國用使司罷,立尚書省,又平章尚書省事。尚書省罷,復任中書平章政事。阿合馬專財賦之任,史稱其人多智巧言,以功利成效自負,甚得忽必烈信用。其執政期間,賦稅徵收制度採用“撲買法”,聽任色目商人恣意榨取;又以興鐵冶,鑄農器易粟輸官,以及理算錢穀、濫發鈔幣等手,肆意搜括。阿合馬專權植黨,濫用私人。其子忽辛任為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治今北京),後任中書右丞,又任江淮行省平章政事;子抹速忽任杭州達魯花赤。阿合馬有子四十餘人,悉處要津。阿合馬父子還挾權經商,強占民田,奪人妻女。漢人地主官僚以及以太子真金和中書右丞相安童為首的一部分日趨漢化的蒙古貴族的利益與權勢受到侵犯,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鬥爭日益激化。至元十九年三月,忽必烈與太子真金赴上都(今內蒙古正藍旗東),阿合馬留守大都(今北京)。益都人王著與僧人高和尚合謀,於三月十七日晚集結八十餘人,詐稱皇太子還都作佛事,乘夜入城,次日晚誘殺阿合馬於東宮門前。事覺,王著挺身就擒。高和尚逃走,後在高梁河被捕。二人均被處死。但迫於漢人地主官僚以及漢化蒙古貴族勢力,忽必烈不得不承認阿合馬之死罪該應得。不久,阿合馬被發墓剖棺,戮屍於通玄門外,子侄皆伏誅,家產被籍沒。阿合馬事件實質上是元初最高統治集團內部漢人地主官僚以及漢化蒙古貴族同色目商人貴族的一次激烈鬥爭。

詞語分解

  • 阿合的解釋 古女真語。被人使喚的奴僕。《金史·金國語解·人事》:“阿合,人奴也。”
  • 事件的解釋 ∶有一定社會意義或影響的大事情;平陸事件;充分體現了黨對勞動人民的深切關懷。;;《為了六十一個階級弟兄》 ∶泛指一般的大事情;具體事務四叔家裡最重大的事件是祭祀。;;《祝福》 ∶禽、畜的可以吃的內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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