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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兵

我國封建時代地方之民兵。其名稱因時因地而異。一般為邊戰守,邊耕種,不脫離生產。主要用於鎮壓人民反抗和抵禦別族壓迫騷擾。多由當地地主豪紳直接掌握。宋承五代之制,建立鄉兵,有弓箭手、士丁、弩手等多種名目。其成員由當地在籍之壯丁中選拔。平時生產,農閒時定期教閱。一般用於維持當地封建統治秩序。邊州鄉兵有的出自招募,於邊地墾荒納租,守護邊土。鄉兵多徒具形式,缺乏戰鬥力。但北宋河北、陝西等地鄉兵以及南宋各地鄉兵,在抗擊外族統治者騷擾擄掠中,卻曾起過相當作用。

鄉兵字典分解

鄉兵的解釋 古代地方武裝。始於 西魏 、 北周 ,由大都督或儀同統領,居於本鄉。其後歷代有之。《隋書·張奫傳》:“ 高祖 作相,授大都督,領鄉兵。”《宋史·兵志四》:“鄉兵

鄉的解釋 鄉 (鄉) xiāng 泛指小市鎮:鄉村。窮鄉僻壤。 自己生長的地方或祖籍:家鄉。故鄉。鄉井。鄉里(a.家庭久居的地方;b.同鄉的人)。鄉黨(鄉里)。鄉試。 中

兵的解釋 兵 bīng 武器:兵器。兵刃。兵不血刃(兵器上面沒有沾血,指不經過戰鬥而取得勝利)。 戰士,軍隊:兵士。兵卒。兵丁。兵戎相見(指武裝衝突)。 與軍事或戰爭有關

多學一學:鄉役【歷史官職】

宋朝職役名。即鄉里基層政權頭目,有里正、戶長掌催督租賦,耆長掌維持治安。神宗熙寧六年(1073)行保甲法,又置都保正、副保正、大保長、小保長。後以保正、保長取代耆長、戶長。 宋職役的一種。鄉役是鄉里基層組織管理人員。北宋前期有里正與戶長,掌催督租賦;耆長維持治安。熙寧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後,基層人戶按保、大保與都保編組,設保長、大保長、都保正與副保正,後又以保長、保正取代戶長和耆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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