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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知宣徽院事

官名。遼代宣徽院設,低於宣徽副使。金沿置,位左、右宣徽使下,秩正四品。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二員,大德二年(1298)增二員。後定製二員,正二品,為本院副長官,僅低於院使。歷代職掌不盡相同。參見“宣徽院”。

同知宣徽院事字典分解

同知的解釋 (1).共知。《莊子·知北游》:“不形之形,形之不形,是人之所同知也。”(2).猶參佐。《北齊書·高隆之傳》:“儀同三司 崔孝芬 以結婚姻不果,太府卿 任集 同

也學習下:同源共流【歷史典故】

有同一源頭、流向。比喻同一,統一。《文選.班固〈答賓戲〉》:“是以六合之內,莫不同源共流,沐浴玄德,稟仰大龢。”呂延濟註:“謂同奉天子之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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