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宮案

移宮案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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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明末*三案之一。光宗時,太子朱由校由李選侍撫養。泰昌元年(1620)光宗死,李氏欲居乾清宮,以把持朝政。都給事中楊漣、御史左光斗等,為防其干預朝事,迫其移居噦鸞宮。朱由校即位後,此事引起爭論,成為官僚 * 的內容之一。

詞語分解

  • 移宮的解釋 明 季三大案之一。 泰昌 元年, 光宗 死, 熹宗 當立。 熹宗 撫養者 光宗 之寵妃 李選侍 與心腹宦官 魏忠賢 ,意欲借 熹宗 年幼而專權,遂占據 乾清宮 不出。朝臣 劉一燝 、 周嘉謨 及 楊漣
  • 案的字典解釋 案 à 長形的桌子或架起來代替桌子用的長木板:案子。案板。書案。條案。拍案而起。 提出計畫、方法和建議的檔案或記錄:檔案。備案。議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牘。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問題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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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香山今中山人。 自幼務農。清光緒十八年赴澳洲傭工謀生,二十三年創辦永安果欄,任司理。後又兼營蕉園。三十三年在香港設立永安百貨公司。年起先後創設香港水火保險公司、上海永安百貨公司。年發起招股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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