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鈔都提舉司

歷史字典解釋

元官。掌管印造、發行鈔幣。憲宗三年(1253)忽必烈於分地京兆路立交鈔提舉司。中統元年(1260),印造諸路通行元寶交鈔,於燕京中書省下置諸路交鈔提舉。後以戶部官兼提舉交鈔事。至元三年(1266),置制國用使司總錢穀,另立諸路交鈔都提舉司,秩正五品。八年,復以交鈔提舉司屬戶部。二十四年,印造至元通行寶鈔,改稱諸路寶鈔都提舉司,升正四品。官員有達魯花赤、都提舉、副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等。和林、畏兀兒、陝西、四川、西夏中興等路、江南四省等地曾先後設定交鈔提舉司,掌管這些地區印造、發行鈔幣事,但不常設。至正十年(1350),變更鈔法,改諸路寶鈔都提舉司為諸路寶泉都提舉司。

詞語分解

  • 寶鈔的解釋 古時指紙幣,即元、明、清代發行的一種紙幣,如;至元通行寶鈔;,;大明通行寶鈔;、;大清寶鈔;詳細解釋元 、 明 、 清 三代發行的一種紙幣。 元世祖 中統 元年十月始行“中統寶鈔”,面值自十文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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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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