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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在京就任臨時大總統

1912年3月10日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凱在京就任臨時大總統_歷史上的今天

袁世凱和北洋將領在北京的就任宣誓儀式上

1912年3月10日下午3時,袁世凱宣誓就職臨時大總統。儀式在北京石大人胡同前清外務部公署舉行。與會者百餘人,“內有洋服者,有中服者,有有辮者,有無辮者,有紅衣之喇嘛,有新剃之光頭,五光十色,不一而足”。英國公使朱爾典也親臨觀禮。

袁世凱著軍服,佩長劍,面南正立,宣讀誓詞說:“世凱深願竭其能力,發揚共和精神,滌盪專制之瑕穢。謹守憲法,依國民之願望,祈達國家於安全強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樂利。”蔡元培代表參議院接受誓文並代表孫中山致祝詞。袁在答詞中再次表示:“世凱衰朽,不能勝總統之任,猥承孫大總統推薦,五大族推戴,重以參議院公舉,固辭不獲,勉承斯乏。願竭心力,為五大民族造幸福,使中華民國成強大之國家。”事後,袁對一親信說:“吾生五十三年,今日為妄舉。”說罷狂笑不已。

就職當天,袁世凱以“本大總統”名義頒布“大赦令”和“豁免錢糧令”, 宣布凡民國元年3月10日以前“除真正人命及強盜外”,一切罪犯“無論輕罪重罪、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者,皆除免之”;“所有中華民國元年以前應完地丁、正雜錢糧、漕糧實欠在民者,皆予除免”。隨後又發布補充令:豁免錢糧範圍以宣統二年(1910年)為限,辛亥年應完錢糧徵收期限“不在免除之列”。同日,袁連發數道命令,強調“破除私見”,“服從中央命令”,“以期實行統一”。並令“所有從前施行之法律及新刑律,除與民國國體牴觸各條應失效力外,余均暫行援用”。

次日,臨時約法公布後,南京參議院致電袁世凱,承認就職大總統,但強調:“本院代表國民,尤不得不拳拳敦勉者: 臨時約法7章56條,倫比憲法,其守之維謹!勿逆輿情,勿鄰專斷,勿狎非德,勿登非才!”為了限制袁世凱的權利,南京臨時政府大總統孫中山於1912年3月11日頒布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3月10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