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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和斯洛伐克分裂

1992年7月23日

20世紀90年代初,歐洲形勢發生重大變化,蘇聯解體後出現了15個獨立的共和國,南斯拉夫一分為五,隨後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也一分為二。
  捷克和斯洛伐克的民族矛盾由來已久。從1918年10月28日這兩個民族組成共同國家起,斯洛伐克民族就失去了獨特性。斯洛伐克地區成了工業發達的捷克統治和剝削的對象,兩者經濟發展程度日益不平衡,差距越拉越大。在70年代胡薩克當政時期,整個國家的經濟文化建設取得了重大成就,斯洛伐克原先貧困落後的面貌有所改變,但兩個民族間的矛盾並未得到真正解決。1989年底,這個聯邦國家政局發生劇變後,兩個共和國之間的經濟矛盾便更加突出。1990年初,在斯洛伐克要求下,兩次更改國名,最終確定為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同年8月,斯洛伐克政府提出了同聯邦政府分權問題。1991年1月,聯邦政府開始實行激進的經濟改革方案,推行私有化,全面放開物價。由於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共和國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因此這一政策的消極面在斯洛伐克更為明顯。爭取民主斯洛伐克運動主席梅恰爾說:“我們受到經濟崩潰的威脅,斯洛伐克將走自己的道路”。
  1992年6月5日至6日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舉行了大選。這是這個國家自1989年11月政局劇變後舉行的第二次大選,有41個政黨為聯邦議會人民院和民族院的300個議席和兩個共和國民族議會的350個議席進行了激烈的角逐。選舉結果是,在捷克共和國,以聯邦財政部長克勞斯為首的公民民主黨得票最多,在聯邦兩院和本國議會獲得了1/3的選票,成為議會第一大黨。在斯洛伐克共和國,以前總理梅恰爾為首的爭取民主斯洛伐克運動也獨占鱉頭,在聯邦議會中得了1/3的選票,成為第二大黨。
  大選後,獲勝的兩大政黨主席克勞斯和梅恰爾就組閣問題舉行了4輪會談均無結果。面對兩黨嚴重對立的情況,7月2日哈韋爾總統任命了聯邦政府。但這個政府僅向聯邦議會提出了一個為期3個月的施政綱領,這實際上是為分家做準備。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共和國政府分別在7月13日和14日向本國的民族議會提出了施政綱領。克勞斯在施政綱領報告中強調,為獨立的捷克國家奠基是以他為首的政府的首要任務。為此他要儘快地起草《捷克共和國憲法》。梅恰爾所擬定的斯洛伐克共和國政府施政綱領把謀求斯洛伐克的主權和獨立擺在最突出的地位。7月17日斯洛伐克民族議會宣布了《主權宣言》,強調“《宣言》是斯洛伐克民族主權國家的基礎”。
  7月22日,在大選中獲勝的捷克公民民主黨和爭取民主斯洛伐克運動舉行第5輪會談,雙方在23日凌晨達成協定,同意把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分成兩個獨立的主權國家。11月25日,捷克斯洛伐克聯邦議會通過了《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解體法》,決定聯邦共和國於1992年12月31日自動解體,從1993年1月1日起,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正式分成捷克共和國、斯洛伐克共和國兩個獨立的主權國家。至此,具有74年歷史的統一國家宣告解體。

7月23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