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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對《甘肅省委關於貫徹中央緊急指示信的第四次報告》作了重要批示。

1960年11月28日

1960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對《甘肅省委關於貫徹中央緊急指示信的第四次報告》作了重要批示。甘肅省的報告說,“共產風”一刮再刮的根源是:急於從基本隊有制向基本社有制過渡,總想多搞一點共產主義因素,要求各地發展各種社有經濟過急過高;省委主觀主義,去冬今春動員百分之七、八十的農村勞動力大搞水利、養豬場、商品基地、豐產方等七、八項工作,任務大、要求急,這些都造成平調,刮“共產風”。與此同時,又對農業估產偏高,誤認為糧食相當多,口糧安排不落實,致使部分縣、社發生了嚴重事故(即浮腫病、非正常死亡),並且到現在還沒有完全解決。中央批示說:甘肅省委在作自我批評了,已經有了真正改正錯誤的決心。“無論何時,隊的產業永遠歸隊所有或使用,永遠不許一平二調。公共積累一定不能多,公共工程也一定不能過多。不是死規定幾年改變農村面貌,而是依情況一步一步地改變農村面貌。”中央批示還提到,毛澤東同志“自己說,他是同一切願意改正錯誤的同志同命運、共呼吸的。他說,他自己也曾犯了錯誤,一定要改正。”

11月28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