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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勾當公事

官名。宋仁宗慶曆元年(1041)置,為三司屬官,以朝官通判資序者充任,掌檢計、定奪、點檢、覆驗等事。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廢。


官名。宋置,屬三司。掌分左右廂檢計、定奪、點檢、覆驗、估剝之事。員額二人,以朝官充任。

三司勾當公事字典分解

三司的解釋 (1).指三公。《後漢書·順帝紀》:“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李賢 註:“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晉 陶潛 《晉故征西大將軍長史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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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把法律條文寫在三尺長之竹簡上,故稱法律為“三尺法”。此典指有人問杜周:您判案不遵循三尺竹簡上書寫之法律嗎?後以此典比喻法律、法令。 杜周,杜衍(今河南南陽西南)人。為人少言,慎重多慮而決斷遲緩,表面寬鬆而內心卻深刻入骨。漢武帝時,杜周任廷尉(掌刑獄,九卿之一),他的治理大多仿效張湯而又善於窺察皇帝之意圖。皇帝想要排除的,杜周就順勢陷害他;皇帝想要寬恕的,杜周就讓他久囚待審,並暗中察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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