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科給事中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明清兵科之屬官。明洪武六年(1373) 設,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長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設十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為從七品。萬曆 (1573—1619) 中裁三人。又,南京兵科亦設一人。分掌監視武臣誥敕及兵部引選之請旨、武官文憑之畫字等事。清順治 (1644—1661)中設,漢二人。康熙四年 (1665) 改設滿、漢各一人。初制為從七品,雍正七年 (1729) 升為正五品。分掌稽核軍政,註銷兵部鑾儀太僕寺等衙門文卷之事。光緒三十二年 (1906) 裁。

詞語分解

  • 給事中的解釋 官名。秦漢為加官,晉以後為正官。明代給事中分吏、戶、禮、兵、刑、工六科,輔助皇帝處理政務,並監察六部,糾彈官吏給事中戴鳳翔。—— 清· 張廷玉《明史》 又給事中鍾宇淳。詳細解釋官名。 秦 漢 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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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北宋前期置,以兩制以上充任。神宗元豐—改制罷。參見“銀台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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