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各國事務大臣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置,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長官。其名稱主要有三種:一是總理各國事務親王、郡王、貝勒。由皇帝特派,無固定員額。二是總理各國事務大臣。特派或以軍機大臣兼任,無固定員額。三是大臣上行走。由各部院滿、漢堂官 * 派,依品級入直,亦無固定員額。此外還有大臣上學習行走和辦事大臣兩種名稱,前者屬見習性質,均不常用。總理衙門初設時,大臣只有三人,以後陸續增加到八、九人至十二人。參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詞語分解

  • 總理的解釋 ∶某些國家的政府首腦 ∶總理大臣的簡稱。議會政府的行政首腦 ∶某些政黨的領導人 ∶全面主持管理詳細解釋.全面管理。 宋 蘇軾 《德威堂銘》:“其總理庶務、酬酢事物,雖精練少年有不如。”《明史·張國
  • 大臣的解釋 受國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腦委託管理一個部門的君主國家的高級官員趙王與大將軍 廉頗諸大臣謀。;;《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詳細解釋.官職尊貴之臣。《左傳·昭公元年》:“ 和 聞之,國之大臣,榮其寵祿,任其

歷史官職推薦:禮官

官名。①掌禮儀之官。《周禮·春官·序官》:“乃立春官宗伯,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禮官之屬,大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後代或作為主司禮儀官員的通稱。②鄭成功所設六官之一。參見“六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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